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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09-16 | 教师式离婚与厅局级享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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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式离婚与厅局级享受

◎刘定才

  最近有两则消息,很吸引人的眼球,也很让人心灵震撼。

  其一,老师为一碗饭集体离婚!丹东市振安区教育局下发了一个教师聘用实施办法,其中有一条,教师离异或丧偶且正在抚养未成年人者,可不参加考核直接上岗。为了逃避9个下岗名额,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,同兴镇小学80多位老师中有近60名教师离婚了。(《时代商报》9月14日)

  其二,一条烟草广告引起了举国关注。近日,在江苏南京机场高速公路旁的一个巨大广告牌上,“至尊南京——厅局级的享受”几个大字格外醒目。据说此烟每包为一百元的高价。

  这两条消息,表面看来有些风马牛,其实不然。当我想指责“教师式离婚”几句时,看到“厅局级享受”,就哑口无言了。我的脑子里莫名其妙地响起一句古诗,“朱门酒肉臭,路有冻死骨”。

  我的感觉告诉我,我们身边的生活的确出了点问题,有点乱了,得理一理了。

  一是贫富悬殊太大。普通教师一个月八九百块钱死工资,还七扣八除、左拖右等的;可就是这样的就业机会,也不稳当,年年喊上岗待岗,如果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正考核也没什么,要命的是常常是学校学区领导说了算;而且学校领导学区领导不要竞争上岗。好了,这样的狗屁就业机会和工资待遇,厅局级会看得上眼吗?“至尊南京——厅局级的享受”,这条广告把厅局的高贵身份加以具体化和量化了。一百元一包,一天一包,一个月三千元;抽烟是如此,其他如坐车、住房、喝酒、吃饭、看病、穿衣,等等,皆要与之相适应相配套啦。一月有几个三千元呢?是平民百姓的几倍几十倍呢?

  二是机会严重不公。厅局级花天酒地,教师们被逼离婚;享受者鲸吞海饮,干事者牢骚满腹。谁来创造社会价值?

  三是社会管理失序。我们的经济改革、金融改革、企业改革、教育改革、人事改革取得一个阶段的成效后,逐渐陷入了死胡同,进入了一个瓶颈。出路在哪?改革的牛鼻子是什么?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就指出,“现在经济体制改革每前进一步,都深深感到政治体制改革的必要性”;“不改革政治体制,就不能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”;“只搞经济体制改革,不搞政治体制改革,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,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。事情要人来做,你提倡放权,他那里收权,你有什么办法?从这个角度来讲,我们所有的改革最终能不能成功,还是取决于政治体制的改革。”

(2006-9-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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